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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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12-27 | 生效日期 | 2018-12-27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产品及原料,进出口 |
备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8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8年12月27日,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牛肉(税则号列:02011000、02012000、02013000、02021000、02022000、02023000)的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72840吨,超过2018年170000吨的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2018年12月28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澳大利亚的牛肉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事宜,由企业按照海关总署2015年第66号公告规定,在申报进口前向进口地直属海关提出适用协定税率的申请并提交相关单证。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