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发布文号 | 疫控(监)〔201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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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9-01-03 | 生效日期 | 2019-01-03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附件: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2019版)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为深入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一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实现《国家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指导意见(2016-2020年)》《国家猪瘟防治指导意见》等重点动物疫病防治目标,我中心以《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和无害化排放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为抓手,持续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以场为单位的几个单病种净化技术路线目前已逐渐完善,从单场净化上升到区域净化已具基本条件。为科学指导动物疫病区域净化工作,我中心组织制定了《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2019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2019版)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