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环境保护部 环境保护部 | 发布文号 | 环办[2014]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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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4-10-24 | 生效日期 | 2014-10-24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规范性文件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精神,积极推进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体系建设,我部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在借鉴国内外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并总结国内外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环境污染损害数额计算推荐方法(第Ⅰ版)》进行了修订,编制完成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第II版)》。
现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第II版)》印发给你们,供在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有关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1.各有关单位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0月24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0月24日印发
附件1:
各有关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部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
天津市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昆明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