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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决定取消的25项证明事项的公告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6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6:32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61号
发布日期 2019-04-22 生效日期 2019-04-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现将农业农村部决定取消的25项证明事项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附件所列证明事项停止执行。证明事项涉及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另行修改。

 

       附件:

    1.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2.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农业农村部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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