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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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9-05-08 | 生效日期 | 2019-05-08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产品及原料,进出口,检验检疫 |
备注 |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哈萨克斯坦小麦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现允许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哈萨克斯坦小麦粉进口。具体要求可在海关总署网站(www.customs.gov.cn)查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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